來源:環保新聞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滬環協)官方網 作者:環保新聞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滬環協)官方網 發布時間:2011-12-29 查看次數:1539
中國環境報記者 閆艷 高杰 見習記者 李莉 范圣楠 南京報道 江蘇省財政廳和省環保廳日前聯合推出《江蘇省省級環保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環保引導資金的下撥
過去,資金分配按照各地上報的各類項目來下撥資金!掇k法》規定,省級環保引導資金的使用,將依據各市縣上年度排污費繳納情況、環境質量綜合指數、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及當年度減排任務等因素切塊分配,由市、縣政府按照規定的使用范圍自主選擇項目,省里不再組織項目申報。這4個績效的權重分別為0.1、0.3、0.3、0.3。
《辦法》規定,環保引導資金主要用于支持完成節能減排重點任務,解決區域和流域污染防治突出問題,須優先集中用于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的公益性環境污染防治項目。具體包括區域性、流域性水污染防治項目,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項目,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防治項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及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項目,國家及省下達的以地方投入為主體的其他重點污染防治項目。
環保引導資金由各級環保、財政部門共同管理。環保部門主要負責環保引導資金項目的組織、審核、上報,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項目完工的考核驗收,項目績效評價等工作。財政部門主要負責環保引導資金安排,參與審核、上報并落實配套資金、根據項目完成情況撥付資金、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未按規定安排和上報項目清單及內容、項目實施不得力、地方資金不落實的市縣將被取消下年度環保引導資金的切換分配資格。
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