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保新聞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滬環協)官方網 作者:環保新聞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滬環協)官方網 發布時間:2014-12-24 查看次數:470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貴州省金沙縣環保局因為行政不作為“怠于處罰”污染企業被告上法庭,成為全國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金沙縣環保局隨后履行了行政處罰職能,檢察院認為,行政公益訴訟目的已達到遂提起撤訴,法院審查后裁定準予撤訴。
原來,2013年9月,佳樂建安公司因噪音排污被罰沒121520元,卻一直未繳納。2014年8月,環保部門責令其于8月23日前繳納,如逾期不繳將進行處罰。這家公司直到10月13日才繳納,縣環保局對其逾期繳費卻未予行政處罰?h檢察院考慮到一些涉污企業拖欠排污費現象較普遍,損害了公益,采取訴訟方式督促行政部門依法履職社會效果更好,遂將此案作為探索行政公益訴訟的試點。
由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雖在全國尚屬首例,但顯然有法可依。我國憲法第12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睹袷略V訟法》第55條亦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有關機關、社會團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缎淌略V訟法》第77條則明確,“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其檢察權包括保護國家財產和資源免遭違法行為侵害,以及在國家財產和資源遭受違法行為侵害時有權代表國家提起訴訟。各級人民檢察院理應在環保公益訴訟方面有更多的擔當,積極作為。但遺憾的是,此前檢察機關尚未有過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目的,以原告身份對行政部門不作為或亂作為提起訴訟的先例。
近年來,我國因嚴重污染造成的環境侵權糾紛逐年增多,甚至呈急劇上升趨勢。環境侵權案件區別于一般的民事糾紛,不只污染的原因具有復雜性,并且所侵害的利益具有明顯的公益性。正因為如此,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5條確立了環境公益訴訟制度。但對于究竟由誰擔當公益訴訟的原告,公眾輿論一直期待著有更多的適格主體,不單是國家機關,亦應該有許多的民間環保社團擔當起公益訴訟的大任。令人振奮的是,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58條規定,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社會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二)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法記錄。符合前款規定的社會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原告資格的確立,無疑是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關鍵。筆者以為,在民間環保組織被授予適格身份之時,檢察院等相關國家行政機關當有更多的擔當,依法履行環保公益訴訟的神圣職守。其既可以主動提起訴訟,亦可向環保機關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履行監管職責;對污染或破壞環境的自然人、法人或組織發出停止侵害、排除危害、恢復環境等檢察建議;督促有關環保機關起訴等。鑒于檢察機關本身沒有經濟收入,其提起公益訴訟的費用應當由國庫承擔,或由專門成立的環境公益訴訟基金埋單,以減輕職能部門的后顧之憂。(劉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