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保新聞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滬環協)官方網 作者:環保新聞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滬環協)官方網 發布時間:2014-03-10 查看次數:728
律師:失主找來時如果拒不歸還,拾到者可能構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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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3月10日] 版次: A11-- 警法·資訊 --放大 縮小 默認
裝有彩禮的包被藏在一個垃圾袋內
本報訊(記者林茜李劍準通訊員陳雨琪文/圖)下車太匆忙,一對老夫妻不慎將裝有2萬多元財物的隨身包落在車廂。車廂內一名保潔員撿到包藏起來,面對找上門來的老夫妻,她失口否認見過包。
前天,這對老夫妻在北京參加完三女兒的婚禮,便搭乘動車回福州。他們拎著6大包行李和一個隨身背包,包里裝著婚禮收的1萬6千多元紅包,以及價值1萬多元的金銀項鏈、手鐲。夫妻倆的位置在11號車廂下鋪,一到位置,依姆就把背包藏到枕頭底下。
昨日中午11時許,列車抵達福州,夫妻倆匆忙提起大件行李就下車了。出了站,把東西交給女婿女兒時,這才發現忘記將藏在枕頭下的背包帶下來了!
當時距離他們下車不過幾分鐘,4人兵分兩路,女兒女婿去報警,老夫妻則立馬跑回車廂尋找,可包已不在原本床位的枕頭下了。問車廂里的保潔員和工作人員,也都說沒看到。
此時,火車站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趕到車廂尋找。下午1點半,民警在12號車廂一張下鋪靠墻的角落找到了丟失的背包。
“包被黑色垃圾袋包起來了,藏在最靠里的角落,我們用手機的手電照才看得出來!睅ш牭拿窬f。
經查,包是一名保潔員發現并藏起來的,而失主返回尋找時還曾詢問過她。目前,警方正對其進行調查。
那么撿到貴重財物拒不交還,是否觸犯了法律?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丁兆增師表示,按照法律規定,撿到別人的遺失物,應該交給公安機關;失主找來時,如果能及時歸還,就不構成犯罪;如果失主索要還拒不歸還,且數額達到5000元以上(具體數額標準各地方略有不同),則可能構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