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保新聞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滬環協)官方網 作者:環保新聞網|上海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滬環協)官方網 發布時間:2012-05-07 查看次數:1572
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
1973年8月5日至20日,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召開,標志著我國環境保護這項造福子孫后代偉業的奠基。
參加會議的有各省、自治區、市主管計劃和城市建設的負責人,國務院各部門的有關領導,并邀請了部分廠礦企業和科研單位以及大專院校的代表參加會議。
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確定了環境保護的32字工作方針,即“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會議討論通過了《關于保護和改善環境的若干規定(試行草案)》;此外,會議制定了《關于加強全國環境監測工作意見》和《自然保護區暫行條例》。
這次會議的重要意義有4個方面:第一,在這次會議上,首次承認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也存在著比較嚴重的環境問題,需要認真治理。第二,這次會議是新中國開創環境保護事業的第一個里程碑,標志著環境保護在中國開始列入各級政府的職能范圍。第三,會議期間制定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措施,為開創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指明了方向,抓住了重點,確定了目標和任務。第四,會議之后,從中央到地方及其有關部門,都相繼建立了環境保護機構,并著手對一些污染嚴重的工業企業、城市和江河進行初步治理,中國的環境保護工作開始起步。
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
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召開。
參加會議的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管環境保護的領導,計劃、建設、環保等部門的負責人,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負責人。
第二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主要的成果及其意義,歸納起來有4個方面:第一,總結了中國環保事業的經驗教訓,從戰略上對環境保護工作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位置做出了重大決策。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鵬在會議上宣布:保護環境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國策。
環境保護確立為基本國策,極大地增強了全民的環境意識,并把環境意識升華為國策意識。第二,制定了中國環境保護的總方針、總政策,即“經濟建設、城鄉建設、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這一方針政策的確立,奠定了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環境保護道路的基礎。第三,會議提出,要把強化環境管理作為環境保護工作的中心環節,長期堅持抓住不放。第四,推出了以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為核心的生態保護策略,防治對土地、森林、草原、水、海洋以及生物資源等自然資源的破壞,保護生態平衡。第五,建立與健全環境保護的法律體系,加強環境保護的科學研究,把環境保護建立在法制軌道和科技進步的基礎上。
第三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
1989年4月28日至5月1日,第三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在北京召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國家計劃委員會、環境保護局等負責人,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負責人參加了會議。國務院總理李鵬及國務委員、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宋健出席會議并講話,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曲格平作工作報告。
此次會議通過了兩份重要文件和兩個指導性的工作目標。兩份文件是:《1989~1992年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和《全國2000年環境保護規劃綱要》。兩個指導性的工作目標是:在治理整頓中建立環境保護工作新秩序;努力開拓有中國特色的環境保護道路。
會議形成了“三大環境政策”,即環境管理要堅持預防為主、誰污染誰治理、強化環境管理三項政策!邦A防為主”的指導思想是指在國家的環境管理中,通過計劃、規劃及各種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環境問題的發生;“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是指對環境造成污染危害的單位或者個人有責任對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環境進行治理,并承擔治理費用;“強化環境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制定法規,使各行各業有所遵循,建立環境管理機構,加強監督管理。
此外,會議認真總結了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排污收費三項環境管理制度的成功經驗,同時提出了五項新的制度和措施,形成了我國環境管理的“八項制度”。
第四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
第四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于1996年7月15~17日在北京召開,會上提出了保護環境的實質就是保護生產力,要堅持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并舉,全面推進環保工作。
中國共產黨總書記江澤民出席了座談會,發表重要講話。國務院總理李鵬出席了開幕式并發表講話。
會議提出,自然資源和生態保護要堅持開發利用與保護增殖并舉,依法保護和合理開發土地、淡水、森林、草原、礦產和海洋資源,堅持不懈地開展造林綠化,加強水土保持工程建設;搞好防風治沙試驗示范區、“三化”草地的治理和重點牧區建設。要大力建設農業系統各類保護區,積極防治農藥和化肥污染,加快自然保護區建設和濕地保護,到“九五”末期,全國自然保護區面積力爭達到國土面積的10%;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做好珍稀瀕危物種的保護和管理。積極開展生態示范區建設,搞好退化生態區域的恢復。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管環保的負責人,環保局長,國務院有關部委的領導出席了會議。
第五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
第五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于2002年1月8日在北京召開,會上提出了環境保護是政府的一項重要職能。會議的主題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五”計劃》,部署“十五”期間環境保護工作。
國務院總理朱镕基在會上指出,保護環境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是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直接關系現代化建設的成敗和中華民族的復興。
朱镕基指出,“十五”期間,環境保護既是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方面,又是擴大內需的投資重點之一。要明確重點任務,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力推進重點地區的環境綜合整治。凡是新建和技改項目,都要堅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務院關于建設項目必須實行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規定。要注意保護好城市和農村的飲用水源。決不允許再發生工廠污染江河、水庫的事情。要切實搞好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特別是加強以京津風沙源和水源為重點的治理和保護,建設環京津生態圈。要抓住當前有利時機,進一步擴大退耕還林規模,推進休牧還草,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步伐。在大力發展旅游業的同時,千萬要注意加強風景名勝區和旅游點的環境保護,絕不能破壞自然景觀、人文景觀。
國務院召開的這次環境保護會議,采用電視電話會的形式。在主會場參加會議的有中央、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在各分會場參加會議的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各地(市)、縣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
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
第六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于2006年4月17日-18日在北京召開,會上提出了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方向。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溫家寶強調,做好新形勢下的環保工作,要加快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重經濟增長輕環境保護轉變為保護環境與經濟增長并重,在保護環境中求發展。二是從環境保護滯后于經濟發展轉變為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賬,多還舊賬,改變先污染后治理、邊治理邊破壞的狀況。三是從主要用行政辦法保護環境轉變為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辦法解決環境問題,自覺遵循經濟規律和自然規律,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水平。
原國家環?偩衷诼鋵、貫徹實施三個轉變的具體工作中,明確三個轉變是對我國經濟與環境關系的根本性調整,是環境保護道路的重大創新,是優化資源配置的重大改革;明確三個轉變的核心就是要堅決擯棄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增長的做法,堅持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增長,促進環境與經濟相互促進、相互協調、內在統一;明確三個轉變無論是從經濟與環境的關系來看,還是從人與自然的關系來看,無論是從環境保護的發展模式來看,還是環境保護的資源配置來看,都是全局性、整體性、戰略性、方向性、根本性的變化,是歷史性的轉變。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以及部分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干企業負責人,全國環保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代表在北京參加了會議。各省(區、市)、市(地)、縣(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在當地分會場參加了會議。